内容预览:
【案情】×××是个生意人,2006年3月,他将28000元货款存在某银行,该银行向×××出具了存单。2007年1月15日,×××去银行兑付时,工作人员告知×××,称该款已于2006年12月被他人以挂失支取的方式拿走,并将×××的存单没收。为此,×××一纸诉状告到法院,要求某银行支付存款。某银行辩称:×××在本银行存款属实,但存款被挂失领走,银行本身无过错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【分歧】本案的焦点是存款被冒领的,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责任。处理时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,银行不应承担责任。理由是:某银行与×××之间曾形成储蓄合同关系,但某银行于2006年12月将×××的存单没收,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告终止。×××不持有存单,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仍存在合同关系,故其要求某银行兑付存款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。 第二种观点认为,银行应当承担付款责任。 【评析】从该案的案情来看,×××在某银行的存款事实是无争议的;××……
你还没注册?或者没有登录?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
注册会员 才能阅读!
因经常从事文秘工作,几位同道好友常在一起碰头聚会,谈起工作之苦状:有的通霄达旦,伏案疾书;有的早生华发,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;有的坐出这病那病,药罐子不离身……忽有一人语出惊人,“前世作多了恶,今世搞写作!”众人听罢,皆唏嘘不已。
感慨之余,大家交流写作经验,有人提出,“不如把大家近年写的材料都放在网上,以相互取长补短。”一丝念头如音乐休止符轻轻划过心琴,灵光闪念间,文渊阁雏形就在脑海中萌芽孕育,迄今为止已有二三年之久。经过工作上一番折腾与奔波后,利用难得闲余空隙,与年轻而又技术娴熟的朋友一道就开始构建了,不分白天黑夜,倾注心血无数——文渊阁在此与大家见面了!
文渊阁一如她最初的出发点:方便于我和我们大家。
“问渠哪得清如许,谓有源头活水来”,我们不希望仅仅是在您遇到困难的时候才想到文渊阁,而是期待您一起互动参与,打造一个我们共同学习交流的平台,以期共同进步,共同提高,也给各部门其他一些朋友减轻工作压力和负担的一个“秘密武器”。
作为我们互动和合作共建的最起码的义务,我们恳请您每年向网站提供本人或单位原创文章不少于50篇(其中同一行业文章不少于30篇)。如果您本人未能提供足够数量的文章,而又想成为我们中的一员,我们建议您向本站捐献少量的资金,以维持本站的正常运行及建设。
特别需要说明的是,文渊阁无意以赢利为最终目的,在扣除本站一定维护及建设费用后,如有节余,将主要用于乡村学校信息建设及社会公益事业。
本网站文章,来源于本人及好友文章毕竟有限,大部分均为全国各地各行业部门朋友所赠,我们也不能保证每一篇文章来源均为正当途径,如有文章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告知我们,我们将诚恳改正。 如果你还没注册,请赶紧
点此注册 吧!
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,请赶紧
点此登录 吧!